耐酸性強,兼具機械性空信。電動車用的蓄電池外殼乃運用強韌之合成樹脂經殊處置制成,其機械性農活額定強,上蓋亦運用類似公民權,以熱熔接著。
4.電解液
電解液比重以20℃的值為規范,電動車用的蓄電池完充電時之電解液規范比重為1.280。
5.液口栓
液口栓的功能為排出充電時所發作的報導體及補充純水,測定比重。
三、蓄電池
電動車用蓄電池的正火以下列:
電解液比值 1.280/20℃
放電電流 5小時的電流
放電終止電壓 1.70v/cell
放電中的電解液溫度 30±2℃
恒流充電是指蓄電池充電時,采用分段恒流的方法進行充電,并且該電流是用調整充電裝置來達到的。其主要特點是該充電方法有較大的適應度,可以任意選擇和調整充電電流。因此可以對各種不同情況及狀態的蓄電池充電(如新蓄電池的初充電、使用過的蓄電池的補充充電以及去硫充電等)。它適用于用小電流長時間的充電模式,對由多數電池串聯的電池組充電,且有利于容量恢復較慢的蓄電池的充電。
但是,由于該充電方法開始階段的充電電流過小,在充電后期充電電流又過大,所以整個充電過程時間長、析出氣體多、對極板的沖擊大、能耗高、效率低(不超過65%),且整個充電過程必須有專人看管。所以,只有對蓄電池進行初充電及需要長時間小電流進行去硫充電時才使用。
采用恒流充電方法應注意以下事項:
因恒流充電的變型是分段恒流充電,所以充電時為避免充電后期電流過大,應及時調整充電電流。而且充電電流的大小、充電時間、轉換電流的及充電終止電壓的選取等,必須嚴格執行充電規范;
各被充蓄電池的剩余容量應相接近,否則充電電流大小必須按串聯蓄電池組剩余容量小的蓄電池選定,而且當小容量蓄電池充足后應隨即摘除,再繼續對大容量蓄電池充電;
充電過程中,每隔2~3h檢測一次蓄電池單格電壓,如該電壓已達到2.4v應及時轉入第二階段充電;
當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上升至40℃時,充電電流應減半,如果繼續上升到45℃時應停止,待溫度降至低于40℃后才可繼續充電;
充好的蓄電池電解液密度應符合規定要求,且各單格電池之間電解液的密度差不得超過0.01g/cm3;